本件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判決認為,借名登記契約本質上屬委任關係,只要未違反法律或公序良俗,即具法律效力。即使借名人死亡,其繼承人仍得繼承返還財產之權利,並請求將不動產移轉登記回真正權利人名下。法院審酌相關證據後,認定借名登記關係存在,判決被告應將系爭不動產移轉登記予原告等繼承人共有。